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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迷霧 : 從藥理、司法到重生的真實告白

NT$ 220.00


出 版 商    社團法人台灣共善促進協會

編者    社團法人台灣共善促進協會

 ISBN    978-626-447-160-2

CIP    5 4 8 .8207

EAN    9786264471602

出版日期    2026-4-20

語文別    繁體中文

頁數開本    尺寸:190*255mm

頁數:96頁

重量:230克

印刷裝訂    雙色/膠裝

類別    藥物濫用 反毒


■本書簡介

當世界高喊「合法化」

社群媒體標榜「天然無害」

在自由與真相、潮流與科學之間

讓台灣第一本大麻專書為您挖掘真相、撥開綠色迷霧


席捲全球,大麻議題早已跨越了單純的法律界線。

當醫療價值與娛樂趨勢在輿論中交織,

你所看見的大麻,是時尚的標籤,還是複雜的社會議題?


本書嘗試在熱議的氛圍中,找回理性的對話空間。

透過第一線專家的研究,我們重新檢視被簡化的「天然」定義,

對比藥理學中的科學實證,並直視司法現場的真實挑戰。

這不只是一本工具書,更是一部關於生命韌性的記錄。

唯有理解議題的多元面貌,我們才能在時代的轉角處,

做出最誠實且從容的思辨。


■編者簡介

 「社團法人台灣共善促進協會」於2022年8月成立,以推動台灣社會的共同福祉、共同善(The Common Good)為宗旨。

台灣是一個充滿人情味、充滿助人熱情的社會,但同時,也有一股「自由放任主義」(libertarianism)的思潮在蔓延。「只要我喜歡,干你何事?」從修法的發展來看,過去十年,顯然是自由放任主義占上風。我們盼望有更多關心社會的朋友們站出來,一同為社會的共同福祉、共同善(The Common Good)而努力。


■推薦

推薦序一

在迷霧裡點燈:以科學知風險、以同理把人接住

李思賢

臺灣師範大學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 特聘教授

臺灣師範大學成癮防制與政策研究中心 主任

台灣減害協會 理事長

中華心理衛生協會 副理事長

世界心理健康聯盟 理事


推薦序二


撥開綠色迷霧:守護下一代,構築多層次全民防護網

許福生

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

暨警察政策研究所 教授兼系主任/所長


推薦序三


在迷霧漫起前,為下一代築起健康的防火牆

陳志道 醫師

亞東紀念醫院家庭醫學部 主任

台大公共衛生學院預防醫學研究所 博士

台灣青少年醫學暨保健學會 前理事長


推薦序四


在真理的光中,撥開成癮的迷霧

劉民和 牧師

基督教晨曦會 總幹事


聯合推薦:

黃名琪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 院長


■目錄

前言:嗨!你跟上這波「綠色潮流」的真相了嗎?(陳尚仁 理事長)


第一部 國際與本土現況

第一章 無聲的蔓延:台灣的大麻危機與公民選擇(楊士隆 教授 專訪)

第二章 零容忍!台灣大麻查緝策略與防線(趙燕利 檢察官 專訪)


第二部 爭議焦點與醫藥辯證:大麻是毒還是藥?

第三章 大麻是毒還是藥?——從毒理學視角洞悉大麻的真相(李志恒 教授 專訪)

第四章 兩個平行世界——被「醫療光環」掩蓋的真相(鄭威 醫師 專訪)


第三部 成癮見證與社會行動

第五章 從捆綁到自由:政勳與立偉的重生之路(李政勳、張立偉 專訪)

第六章 走出同溫層的倡議:從「大麻真相」到跨界結盟(王瀚陽 理事長、張文昌 秘書長 專訪)


結論

大麻迷霧下的真相:結合科學實證、司法防線與生命重生的啟示


■試讀內容

第三章 大麻是毒還是藥?——從毒理學視角洞悉大麻的真相

 李志恒教授專訪

 在當代公共討論中,大麻彷彿成了一面被過度簡化的旗幟:在支持者眼中,它是天然、自由、甚至醫療的象徵;在反對者眼裡,它是可怕的毒害與社會問題的代名詞。然而,大麻真正的模樣遠比這些語言複雜得多。

本篇將從毒理學、成癮醫學、公共衛生、法律制度到青少年健康發展,為讀者完整解構「大麻究竟是毒還是藥」的核心問題;並由高雄醫學大學李志恒博士帶我們穿越迷思與浪漫化敘事,讓我們看見:真正的危險往往在那些被忽略、被誤解、或被科技載具包裝得更隱密的角落。

品與毒物:兩套不同語言下的混淆

多數民眾對「毒品」與「毒物」的理解十分模糊。李博士指出,科學語言與法律語言的差異,使這個議題從一開始便被誤解。從毒理學的角度,只要一種物質會對人類、動物或環境造成不良作用,都可被稱為「毒物」。農藥、重金屬、化工原料都在此列,這些物質可能造成急毒性或慢性毒性,危害器官,甚至污染環境。然而,這些物質大多沒有成癮性,因此並不被法律視為毒品。

在台灣,有兩種法令分別管理兩類物質:非法使用的納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合法使用的則落入《管制藥品管理條例》。這些「管制藥品」仍可能造成成癮,只是因為具醫療價值、在醫師監督下可使用,因此不被視為「毒品」。換言之,「毒品」與「管制藥品」往往是同一組物質,只是因使用目的、途徑與監督不同,而被賦予完全相反的社會意義。

這層差異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大麻」本身即橫跨兩個領域。它既是一種可能被濫用、具成癮性與迷幻作用的「毒品」,亦含有 CBD 等具有醫療價值、可作為藥品開發的成分。若忽略這個雙面性,大麻的討論便很容易陷入二分法,而錯過真正的科學事實。

聯合國的四級分類:大麻曾與海洛因並列

毒品的國際分類主要根據聯合國三大反毒公約,包括 1961 年的麻醉藥品單一公約、1971 年的精神物質公約,以及 1988 年的禁止非法販運公約。這些公約形塑全球各國的法規,也直接影響到台灣的分類方式。在 1961 年公約中,大麻與海洛因同列第四級,也就是聯合國建議「完全禁止」使用的品項。但隨著社會進步,開始出現一種聲浪,認為大麻與大麻樹脂不應該放在第四級,於是聯合國在2020年召開了會議,專家討論的結果將大麻與大麻樹脂從第四級取消,歸類在第一級裡面。這意味著:它還是要被管制,但並沒有禁止使用。這代表聯合國承認大麻具有醫療價值,也意味著各國在醫療用途上可以採更開放態度,但仍須嚴格監督其可能造成的濫用風險。

這次調整帶來了一種誤會:許多人以為既然聯合國放鬆管制,大麻就應該像香菸與酒精一樣全面開放。然而從國際規範來看,移除並非完全解禁,而是承認部分醫療用途的可能,同時維持高度管制。這屬於「在醫學專業監督下可用」,而非「自由娛樂使用」。

此外,如果聯合國已重新分級,那台灣的大麻法規是否也應大幅鬆綁?李博士對此提出一個另類的觀點:台灣的大麻合法化根本是「假議題」。

他表示,根據現行法規,大麻被列為第二級毒品,代表國家承認其成癮性高,但並未完全否定其可能的醫療作用。毒品法本身便設有但書:若具科學或醫療用途,可申請作為「管制藥品」。也就是說,只要藥廠提出申請,證明其療效高於毒性帶來的風險,大麻衍生藥物完全可以在台灣合法上市。這與許多人以為「台灣完全禁止大麻」的印象大不相同。

但為何至今沒有人申請?李博士分析,原因不在法律,而在於目前沒有藥廠願意耗費資源投入這個市場。藥物上市需經過臨床試驗、資料審查與安全性評估,成本極大,市場規模也需評估。大麻相關藥品在台灣能否有商機,是藥廠更直接的考量。。

 CBD 與 THC:醫療價值與成癮風險的分歧

現今談及大麻的醫療用途時,最常被提到的是兩種成分:CBD 與 THC。CBD也就是大麻二酚,其不具成癮性,可用於治療兒童頑固型癲癇。這類藥物在部分國家已合法上市,而台灣在醫師專案申請下也可引進。

相較之下,THC 則是大麻的主要致幻與成癮來源。不過它能促進食慾、減緩疼痛,目前有研究發現在癌末病患或愛滋病末期常見的厭食症狀中具有一定效用。然而,由於 THC 具有精神活性與成癮性,因此在台灣屬於第二級管制物質,仍需高度監督。兩者同樣來自大麻,但一種能合法作為治療重症癲癇的藥物,一種卻可能導致迷幻、成癮與社會危害。

李博士提醒,將大麻簡化成「天然」、「成癮性低」的說法,是完全忽略了成分差異,也低估了 THC 在成癮與精神混亂方面的危險本質。

吸食大麻是否會成癮?醫學界已有明確答案。精神醫學 DSM-5 明確記載「大麻使用疾患」(Cannabis Use Disorder, CUD),包括渴求、耐受性提高、停止使用時的戒斷反應,以及對生活和功能造成顯著影響等。這些症狀的存在清楚告訴我們,大麻確實具有成癮性。

也因此,很多人直覺以為「一切都只是劑量問題」——吸食劑量低一點就沒關係。但李博士指出,這其實是對毒理學最大的誤解。真正的科學原則,尤其在醫學領域,首要前提始終是“Do no harm”——不造成傷害。在這個前提確立之後,劑量原則才有意義。

換句話說,醫療用途之所以能討論劑量,是因為建立在「有明確治療目的、在專業監督下、風險低於效益」的基礎上。然而,若沒有醫療必要,也不在科學或醫療框架下使用大麻,就必然違背了「不造成傷害」這個大原則。在這種情況下,大麻的使用本身就會帶來傷害,而不是劑量高低的問題。例如造成迷幻、認知下降、反應遲鈍,或是對青少年大腦發育的干擾……這些都是客觀存在的風險。

因此,大麻不是「低劑量就沒事」的物質,而是一旦脫離醫療與科學用途,其使用本身就會造成傷害。這才是毒理學真正想提醒社會的核心。

從迷幻到大腦發展的深層影響

多數人最熟悉的大麻使用方式是「吸食」。最常見的做法,是把大麻花苞乾燥後捲成菸來燃燒吸入。但近年來,大麻的形式愈來愈多樣。有人會把主要成分萃取出來,製成濃度更高、純度更高的「大麻素萃取物」,其中 THC 含量更是顯著提高;有些人甚至會直接把萃取物滴在香菸上吸食;也有人以口服形式攝取。

然而,只要牽涉到燃燒,就會像香菸一樣產生大量毒性物質——其中包含許多致癌物。例如香菸燃燒產物裡有一種大家熟知的多環芳香烴致癌物 Benzopyrene(苯並芘),而大麻燃燒也會產生相似的化合物。這些物質會直接傷害人體肺部,並隨血液循環影響到其他器官。


第五章 從捆綁到自由:政勳與立偉的重生之路(李政勳、張立偉 專訪

他們的故事,都要從「那一口」說起。

「那一口」被包裝成「天然」、「時尚」、「沒什麼大不了」;同時也被標記成青春的吶喊、靈感的泉源、壓力的出口。

但沒有人告訴他們,「那一口」會改變他們的人生。幸好,在最陰暗的谷底,他們遇見了翻轉生命的力量。

■在黑暗中行走近 30 年 政勳靠信仰看見光

「如果沒有那第一根大麻,我不會在這近 30 年都走在黑暗裡,直到 43 歲才看見陽光!」

13 歲,國一那年的夏天,政勳跟一群孩子在街頭玩滑板,有人捲了一根大麻給他,他想都沒想,接過來就抽了。三十年前,沒有人視大麻為「毒品」,大家都以為它是「天然」的,而且抽大麻很酷,因為電影也這樣演。在徬徨懵懂的青少年時期,他陷溺在大麻帶來的愉悅感官世界:抽下去,可以分辨出一首曲子中的各種樂器;不好笑的事情,也能笑個十幾分鐘;最普通的食物,都變得特別好吃;「連別人的下一句話你都猜得到——你以為自己變聰明、變敏銳,其實只是被騙了。」

● 用錢買贖尊嚴和人生

政勳的家裡從商,他很早就懂得「賺錢的方法」;混跡黑社會與商場時,他訓練自己「要做領袖」,不能被毒品控制。「我告訴自己,隨時說不要就不要。」然而,他雖然以自己的意志力為傲,卻失去「在陽光下抬頭的能力」。

在圈子裡的時候,他目睹的故事,不只遺憾,甚至慘烈——有人在遭受性暴力後,走出門口當著眾人跳樓;

有人在男友被警察臨檢時遭到誣告,憤而奪槍自盡;

也有人因愛上圈內人,錢財散盡,身敗名裂,因而走向死亡……。

他給自己定了一個期限:30 歲時要離開。即使後來真的抽身、做生意也很成功,但他發現,自己早已失去了跟人相處的能力、失去了走在光中的自由。那個時候,他只能一次又一次用錢去贖回自己的尊嚴與人生。每次醒來,都是後悔;每次醒來,都覺得自己這樣下去不行。

疫情之後,他的貨櫃壓港、現金被凍結、親友反目、官司纏身,他輾轉地從高雄暫避到台北,碰到一位舊識,對方曾因K 他命成癮瘦到只剩皮包骨,沒想到後來進入戒治機構、信了耶穌而重生。這位朋友每天清晨四點多就會傳靈修文章給政勳;在此同時,另一位朋友也因疫情重創事業,靠著信仰站起來,重新學設計、開 YouTube 頻道。跌落黑暗世界的政勳,似乎看見自己的生命透出微光。

■兩度沉淪,兩度被救──立偉的翻轉人生

「第一次接觸大麻,是國三升高一的暑假。」

當時,一位同學剛從美國回來,「他說吸食大麻在美國很正常,派對、聚會上人人都在抽。」在那令人迷惘的煙霧中,立偉告訴自己:「海洛因、安非他命才是毒品,會把人毀掉。但大麻只是植物,抽一點沒什麼!」潮流、時尚、無害……,就在這錯誤的一念之間,快樂的界線被打開,卻墜落一條難以回頭的深淵。

進入高中後,大麻迅速滲透到立偉的生活。社團聚會、朋友的家、夜店與音樂祭,總有一團煙霧在角落繚繞。「它能讓陌生的環境立刻變熟悉,一口下去,緊張消失、笑聲湧上。原本尷尬的人際關係,好像突然就被拉近了。」沒有大麻的聚會開始變得乏味、焦躁,甚至讓他想提前離場。為了短暫的「歡樂」,

他和朋友們會提前叫好宵夜,因為知道「一吃藥就會餓」。久而久之,這套模式成為固定流程。

●表面的風光 痛苦的代價

「我以為自己在掌控,其實是被掌控。」於是從大麻、快樂丸到 K 他命……,他一步步跌落更深的深淵之中。退伍後,他沒有進入正規職場,而是加入地下錢莊。「那時候錢來得快,酒店、搖頭店,毒品隨手可得。日子表面風光,實際上空洞得很。」到了二十六、七歲,代價開始全面浮現。

腸胃潰瘍、長期失眠、心悸冒汗,還有精神上出現斷片,時常早晨醒來,他都要努力睜開眼看看周圍,因為不知道自己在哪裡。有一次,他吃了加重劑量的毒品後,整個人昏死過去,轉醒後發現嘴巴腫成香腸狀,整張臉都歪掉。看見鏡子裡像鬼一樣的自己,他的第一個念頭是:完了,如果回不來怎麼辦?還有一次,他嗑藥之後全身痛苦得像要死掉,意識不清的他執意騎車回家,依稀記得半途發生了車禍,然後整個人就失去意識了,直到第二天早上醒來,才發現自己滿臉是血,枕頭全被染紅,車子也被撞爛。

恐懼感第一次真實地湧上來。那一刻,他明白:這樣子的人生,沒有未來,沒有盼望,「再這樣下去,我真的會把自己玩死。」